项目概况
珠海国际仲裁院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SD2024-B08
项目名称:珠海国际仲裁院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备注 |
档案整理服务 |
珠海国际仲裁院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见磋商文件 |
150,000.00元 |
具体见采购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进场条件后通知进场,时间自实际进场日起算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成功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免费获取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或网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gdzhxsd@163.com并联系刘小姐登记。 联系电话:0756-2533859-0),并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桦支行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1308226012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珠海国际仲裁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0756-229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联系人(项目咨询):邓碧、李海廷 联系电话:0756-2533799-8038
联系人(报名):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3859-0
附件:珠海国际仲裁院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